吴起的不幸是楚悼王死得太早。假若悼王迟死,让他至少有十年的执政期,也许商鞅就不那么有名了。战国的局势本来就是秦楚争霸,一旦楚国变法取得成功,统一中国的主动权也许就落人楚王手中。
商鞅的法商鞅是李悝的学生,魏国的贵族。商鞅以天下为己任,在魏国不受重视,便跑到了秦国。初见秦孝公,他说以“帝王之道”,未能投合。继说以“霸道”,再说以“强国之术”,而后孝公大悦,遂委以重任。
比起吴起来,商鞅是幸运的,秦孝公成为他的坚强支持者,信而不疑,所以取得了变法的巨大成功。
《史记》说,变法十年,秦民大悦,道不拾遗,山无盗贼,民勇于公战,怯于私斗,乡邑大治。
商鞅变法的详细情形现在已不能完全了解。综合各方面的资料,大致有如下内容:打破了以血缘为基础的宗法组织,以地域划分什伍组织,使其互相监督,互相控制;注重军功,爵赏有军功者,重罚私斗者;重农抑商,以免去徭役鼓励增加农业生产,以罚作奴隶来限制工商活动;民有二男,成年之后必须分家,否则加倍收赋;规定宗室必须建立军功,否则会被开除宗族属籍,有功者可以荣华富贵,无功者虽富而不可以荣华;废井田,开阡陌。
无论从当时的生产发展来看,还是从人类社会发展历程来看,这次变法都是符合历史发展方向的。只有那些怀恋过去,站在旧贵族立场上的人才对变法持敌视态度。秦孝公一死,商鞅便被车裂而死。吴起和商鞅都是因变法而死,但不同的是,吴起在楚国的变法只进行了一年,而商鞅的变法进行了近二十年。吴起一死,楚国的变法随之失败;而商鞅虽然死了,变法却取得了成功。
商君的变法自然不是完美无缺的。有人批评他以酷刑等高压手段制造恐怖,有的人批评他单用法而不用术。
从这些批评看,商鞅是一个纯粹的法家。纯粹的法家以富国强兵为目标,主张秉公执法,一切以法为权衡尺度,不许任何人超越法的范围,凌驾于法律之上,“法不阿贵”。
申不害的术申不害与商鞅同时,比商鞅晚死一年。《史记·老庄申韩列传》说,申不害原是郑国的贱臣,后因得到韩昭侯的信任,用为相,内修政教,外应诸侯15年,国治兵强。申不害在世时,没有人敢于发动对韩国的战争。又说:“申子之学,本于黄老,而主刑名。”
申不害既然“主刑名”,自然是言术又言法的法术之士,大约是因为他谈论的主题是术,所以韩非多次批评他不擅其法。
那么法与术有何区别呢?
《韩非子·定法篇》说得很清楚:“术者,因任而授官,循名而责实,操生杀之柄,课群臣之能者也。此人主之所执也。法者,宪令著于官府,刑罚必于民心,赏存乎慎法,而罚加乎奸令者也。此臣之所师也。”也就是说,术是帝王驾驭群臣南面而坐之权术,法是帝王通过群臣控制老百姓的工具。
《申子》,司马迁认为有两篇,《艺文志》以为六篇,都失传了。现在我们所能见到的只是残存在其他文献中的一些零章断句。通过这些零散的东西,可以看出申不害是言法又言术的。法与术是互相作用的两个方面。
“申不害,韩昭之佐也。韩者,晋之别国也。晋之故法未息,而韩之新法又生。先君之令未收,而后君之令又下。申不害不擅其法,不一其宪令,则奸多。故利在故法、前令,则道之;利在新法、后令,则道之。新故相反,前后相悖,则申不害虽十使昭侯用术,而奸臣犹有所谲其辞矣。”(《定法》)韩非说得很明白,申不害不是不行法治,而是不善于法治,“不擅其法”。
申不害是专制独裁的鼓吹手。“明君如身,臣如手;君若号,臣若响;君设其本,臣操其末;君治其要,臣行其详;君操其柄,臣事其常。为人君者操契以责其名,名者天地之纲,圣人之符;张天地之纲,用圣人之符,则万物之情无所逃之矣。故善为主者,倚于愚,立于不盈,设于不敢,藏于无事。窜端匿迹,示天下无为。”这就是说,君主应当掌握一切大权,群臣只能是君主任意驱使的奴仆和工具;君主应当像防范盗贼那样,时刻提防奸臣篡夺权力。为了有效驾驭群臣,君主要采用手段,装出一副糊涂的样子,暗地里窥视群臣的动静。
《吕氏春秋·任数篇》里有一则申不害评论韩昭侯的故事。大意是说,韩昭侯爱卖弄自己的智慧,有一次看见祭庙所用的祭猪太小,就叫人把它换掉。换的人阳奉阴违,又把原来的猪拿上来。韩昭侯直接说:“这不是刚才让换下去的那头猪吗?”换的人无言以对。韩侯左右的人问何以知道。他说,由它的耳朵知道。大概是韩昭侯记住了耳朵上的标记。申不害听说了这件事,认为韩昭侯不该这样说。在申不害看来,君主听见了,要装作没听见;看见了,要装作没看见;知道了,要装作不知道,深藏不露,免得他人有所提防。只有这样,才能听到一切,见到一切,知道一切。知道的装作不知道,不知道的要装作知道。只有让别人摸不清底细,那样才能被看成是微妙神玄,深不可测。
“独视者谓明,独听者谓聪,能独断者故可以为天下王”。这是申不害思想的核心。在申不害看来,明君应当把天下人当成玩偶,依靠自己的“方寸之机”运转天下,实行独裁专断。
慎到的势慎到是另一派法家的代表人物,他是赵国人,约与孟子同时。他曾在齐国的稷下学宫讲学,负有盛名。
慎到认为,贤智未足以服众,“而势位足以诎贤者”。君主的权势可以作为行法的力量。有了权势,有了法,平凡的君主“抱法处势”,就可以治理天下。慎到说:“龙在云上飞行,蛇在雾中游**,一旦云消雾散,龙蛇就如同蚯蚓、蚂蚁一样,因为它们失掉了所依靠的东西。贤人所以屈服于不肖的人,是由于贤人的权力小,地位低;而不肖的人所以能够使贤人服从,是由于不肖的人权力大,地位高。尧如果是一个普通老百姓,连三个人也管不了;但桀做了帝王,可以搞乱天下。我从这里知道权势是非常重要的,贤能才智是不值得羡慕的。软弱的弓能够把箭射得很高,那是由于风力的推动。不肖的人的命令能够推行,是由于得到了臣下的帮助。如果尧的地位同奴隶一样的话,老百姓就不一定服从他;当他做了君主,他的命令便可以令行禁止。由此看来,贤能才智不可能制服臣民,而权势地位,却可以控制贤人。”《韩非子·难势》征引了慎到的政治主张。
所以荀子批评慎到“蔽于法而不知贤”。大概是慎到过于看重了法和势的作用,而忽视德化的力量。
从李悝、吴起、商鞅、申不害到慎到,这些前期法家虽然思想学说不尽相同,但他们都在不同程度上提出了法治主张,都是韩非法治思想的前驱。
韩非思想的学术渊源
集法家思想之大成韩非思想的主体是法术思想,人们公认,他吸收了商鞅的“法”,申不害的“术”,慎到的“势”,经过个人熔铸,使法、术、势三者融合为一体,从而构成了法家完整的政治理论体系。
韩非曾批评申不害“徒术而无法”。指出,申不害辅佐韩昭侯,虽用术于上,法不勤饰于官,所以韩国不能称霸。
他又批评商鞅“徒法而无术”。指出,商鞅辅佐秦孝公,推行法治,虽然达到了富国强兵的目的,但因为不善于权术,人君得不到利益,大权旁落,未能达到帝王之治。因此他主张兼用法、术。
他又采用慎到的势治学说,重视权势的重要性,强调说:“抱法处势则治,背法去势则乱。”法是官府公布的成文法,是编著在图籍上的法规;术是君主暗藏在心中的权术,是驾驭臣民的手段;势是君主掌握在手中的权势,是控制臣下的凭借力量。韩非把这三种学说综合起来,形成法家完整的政治学说。
这样,韩非的政治学说与前期代表人物的个人主张就不同了。在韩非的政治思想体系里,法治、术治、势治各有侧重,互为作用,互为依托。概括起来说,就是君主凭借地位和权势,运用术数来驾驭群臣,并通过群臣的辅助,使老百姓严格遵守已经公布的成文法规,达到天下大治。这是一种地地道道的帝王统治术。这也正是韩非集法家思想大成之所在。
韩非与荀子韩非的主要思想渊源于前期法家,是毫无疑问的。但由于他生在战国百家争鸣时代,政治思潮互相激**,互相影响。韩非对儒、道、墨、法等学说给予了各种评论,或肯定,或否定,或引申,或修正,均有独到的见识。韩非在对各家学说评判时,自觉与不自觉地受了各家学说的影响。对前期法家的思想他进行了批判、继承和发展;对儒、墨、道家学说则是批判、扬弃和利用。这样,他不只是集前期法家学说之大成,而是有选择地吸取了儒、墨、道等诸家学说的部分内容,成为先秦诸子中思想面最宽的一位思想家,也是这个时代最后一位思想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