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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行必须合一(第1页)

知行必须合一

朱熹说:知之愈明,则行之愈笃;行之愈笃,则知之益明。

一个人哪怕读到博士毕业,对事物的理解仍然一知半解,对人生的认识仍然暗昧不清。怎么办呢?朱熹认为,必须知行合一,格物以致知。

“知行合一”和“格物致知”的概念都非朱熹首创,但他却将它们开发到了应用的层面,其要点是渐次递进。他说:“知与行,工夫须著并到。知之愈明,则行之愈笃;行之愈笃,则知之益明。二者皆不可偏废。如人两足相先后行,便会渐渐行得到。若一边软了,便一步也进不得。”知与行,就像两条腿走路一样,缺一不可。往往是,你知道得越清楚,行动越积极;你行动越积极,你就知道得越清楚。如此渐次提高,就实现了知与行的良性互动。

从广义上来说,知就是行,行就是知。打个比方,在学校学习,是求知,而求知中又包含着行动:你得听讲,你得背书,你得解题,你得做实验,这都是行动。通过行动,我们获得了更多的知识。在社会上做事,是行动,而行动中又包含着求知。对一项原本陌生的工作,你得学习,你得摸索,你得向他人求教,随着认知程度加深,你的行动能力愈来愈强,并最终达到熟能生巧的程度。

朱熹认为,求学是为了获得用于行动的知识,而行动却是为了验证和丰富自己的知识,随着知识增长和能力增强,精神境界也不断提升,最后达成和谐的、有价值的人生。这是真正的知行合一。

但是,从狭义上来说,知与行又是有区别的。打个比方,我们在学校学习,是为了获得知识,我们在社会上做事,是为了获得实际成果。由于目标不同,知与行就常常被我们割裂开来。或者知而不行,或者行而不知。

知而不行者,为学习而学习,很少考虑这些知识的实际用途,他学到了满脑子稀奇古怪的知识,平时夸夸其谈,好像什么都懂,若是交一件实事给他干,他连一件衣服都洗不干净。

行而不知者,专注于行动带来的好处,至于能否获得真知,绝少考虑。有的人在某个岗位上干了一辈子,却从未领悟其要领,从未掌握其规律,办事能力永远平庸无奇。

相对来说,行而不知还是要比知而不行更有积极意义。行而不知的人,虽然平庸,毕竟能为社会、为他人、为自己创造实际价值。打个比方,一个士兵,他既不知道当兵的意义,更不知道为什么要打这一仗,枪法也很生疏。他到了战场上,放了几响空枪,一个敌人没打着,但他毕竟制造了一点响声,壮了己方的声势,价值还是有的。又比如一个工人,能力有限,只会做一些按部就班的简单工作,但这些工作毕竟需要有人来做。他做了,就创造了价值,老板也会依他的劳动给付薪水。据说美国有些大公司将清洁工分为十级,最低的一级,只负责擦楼梯的扶手,可由白痴来干。一般人在智能方面肯定比白痴强多了,只要他按要求行动了,价值就体现出来了。

知而不行的人,创造的实际价值经常不如一个白痴,他却把自己看得比谁都高,走路时两眼朝上,两米以下的人都看不见。

知而不行或行而不知,都不是提升人生的正确途径,所以朱熹强调知与行的统一,在求知中行动,在行动中求知,以达成知与行的良性循环。

在现实生活中,我们经常遇到的却是知与行恶性循环的问题:由于对事物缺乏了解,既不清楚过程又担心结果,以至迟疑不定,不敢行动。又由于行动不力,始终难以对事物进行深入了解。如此便是知行两失。

如何解决这个难题呢?朱熹提出了方法,他说:“然又须先知得,方行得。”“但用工做向前去,但见前路茫茫地白,莫问程途,少间自能到。”总结其方法,可归纳为三个要点:一是选择方向,二是尝试,三是渐进。也就是说,对事物有一定了解后,就选定某个自己认为正确的方向,进行尝试。通过实践积累,进行总结,提高认知水平,然后又进行新的尝试。如此,你的知识和能力会渐次提高,这就形成了良性循环。

当然,天下事,说来容易做来难,看花容易绣花难。如何运用知与行良性互动的方法呢?我们不妨看一个生活实例——

麦西是一个渔民的儿子,19岁时,他跑到波士顿碰运气,并结识了商人荷顿。两人合伙开了一家布店,生意很好。这主要是荷顿的功劳,因为他知道什么样的布匹最受顾客欢迎。后来,麦西同荷顿的妹妹相爱了,却遭到荷顿的激烈反对。荷顿认为,麦西华而不实,讲起来条条是道,做起来样样不行,他不希望妹妹嫁给这个没出息的人。他威胁麦西说:要么放弃爱情,要么放弃生意。

麦西毫不犹豫地选择了“爱美人不爱江山”。

麦西跟荷顿的妹妹结婚后,决定开一家店铺。他觉得自己已经掌握了做生意的门道,肯定不会干得比荷顿差。卖什么为好呢?他决定经营针线、纽扣等小商品。一方面,他认为这些东西家家户户都用得上,生意一定兴旺;另一方面,小商品的利润率比较高,肯定赚钱。没想到,事情跟他预想的正好相反,店铺开业后,生意很糟糕。因为针线等小商品的消耗量太小,人家买一包能用一年。销售量上不去,怎么能赚什么钱?过不多久,麦西难以为继,被迫放弃了这项赔本买卖。不过,这次失败,使麦西学到了一个教训:做生意不能想当然,必须了解这项业务才行。

过不久,麦西又开了一家布店。他认为自己有过合作开布店的经验,干起来一定很顺手。但结果又出乎意外,他的生意仍然很糟糕。主要原因是他不了解顾客的需求,经营的品种、花色不对路。虽然他的推销口才很好,也无济于事。这时,美国西部正盛行淘金热,麦西索性关掉店铺,去加利福尼亚寻找发财的机会。到了这里之后,他才发现很难搞到金子,在争地盘过程中还有送命的危险。于是,他放弃淘金的打算,在旧金山开了一家小店。

这一次,麦西学乖了,在开业之前,他先去调查顾客喜欢什么,对价格、服务等有何要求,然后决定自己的经营品种和经营方针。后来,他发现一种淘金用的平底锅很好卖,就大量购进,并以低于同行一成的价格出售。淘金者纷纷拥来购买,麦西大赚其钱,还从中获得两条重要经验:抓住顾客的迫切需求;薄利多销。

一年后,麦西觉得自己对经营之道摸索得差不多了,毅然把旧金山的店铺转让出去,带着一大笔资金,在麻州的哈佛山开起一家布店。他雄心勃勃,决心干出一番大事业来。他在经营上采取了许多措施:一是大打广告;二是按季节时令推出热门货;三是增加商品种类;四是明码标价。

但是,麦西的布店最后却遭到惨败。原因是哈佛山人口不多,市场空间太小,他那些做大生意的经营手法,用到这里根本就是花钱买热闹。从这次失败中,他又得到一个教训:一种好的经营方法,不是百用百灵的妙药,还要跟具体环境配合才行。不过这个教训过于昂贵,他差点把老本赔光了。

就在麦西左右为难之际,荷顿主动找上门来,提议再度合伙做生意。荷顿表示,资金由他出,麦西负责全权经营。荷顿不是认为麦西没能耐吗,为什么在麦西惨遭失败之时提议合伙呢?他主要是看重麦西的行动力。根据他的经验,一个行动力强的人,哪怕最初没能耐,折腾到后来,无论成败,自然就有能耐了。

麦西对自己的能耐也很有自信,他向荷顿提议,到纽约去做大生意,办一家最大最好的商店。荷顿欣然同意。这样,麦西来到纽约,开设了他们的第一家百货商店。十年后,麦西的百货公司几乎占了半条街。时至今日,麦西创办的公司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百货公司之一。

在这个实例中,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麦西是如何实现知与行良性互动的。他最初对生意之道一知半解,但他勇于尝试,虽然屡遭失败,他的认知水平和行动能力却不断提高,最后终于悟通生意之道,大获成功。

所以,对于成就一项事业来说,事前知道多少,并不是最重要的,敢不敢行动才是最重要的。俗话说:“不怕慢,就怕站。”站在那里不动,到不了任何地方。只要行动起来,哪怕走了错路、弯路,你最终也能找到正确的方向,成功达成目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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