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五
消渴小便不利淋病脉证治第十三
属性:厥阴(为风木之脏。中见少阳相火。若风郁火燔。)之为病。(脏燥求救于水。则为)消渴。(消渴者。水入不足以制火。而反为火所消也。又须旁参他证。方知其为真厥阴之病。其)气上冲心。心中疼热。(火生于木。肝气通于心也。胃受木克。而求救于食。则)饥(然既受克而致虚。虚未回。则虽饥)而(仍)不饮食。(即强)食(之。
)则(随肝气上冲而作)吐。(此厥阴消渴证外兼见之证也。虽内经有云。二阳结。谓之消。二阳。阳明也。阳明之消。得下则止。而此属之厥阴。)下之不肯止。
此节与伤寒论厥阴首条。末句二句三字不同。其义迥别。盖以消证后人有上消中消下消之分。而其病源总属厥阴。夫厥阴风木。中见少阳相火。风郁火燔。则病消渴。内经亦有风消二字。消必兼风言之。亦即此意。且上消系太阴者。心热移肺也。中消系阳明者。火燔土燥也。下消系少阴者。水虚不能制火实。火虚不能化水也。时医俱不言及厥阴。而不知风胜则干。火从木出。消证不外乎此。师故于开宗处。指出总纲。次节言寸口脉。即心营肺卫之部位也。厥阴横之为病。则太阴受之。言趺阳脉。阳明之部位也。
厥阴纵之为病。则阳明受之。三节言男子消渴。男子两字。是指房劳伤肾而言。厥阴病。
乘其所生。则足太阴受之。以厥阴为主。分看合看互看。头头是道。师未出方。然无不可于乌梅丸、及伤寒中各条悟出对证之方。
寸口脉浮而迟。浮(不因表。)即(气不敛而)为虚。迟(不因寒。)即(营不充而)为劳。(气既不敛而)虚则卫(行脉外之)气不足。(营既不充而)劳则营(行脉中之)气(亦)竭。(心营肺卫。膈消之治法可悟也。然营者水谷之精气。卫者水谷之悍气。
虚而且迟。水谷之气。不上充而内郁。则胃热矣。此上消中消。可分而可合之旨。更诊其)趺阳脉浮而数。浮即为气。(经所谓热气蒸胸中是也。)数即(为气盛。气有余。便是火。火盛则)消谷而大坚。(坚则不能消水。如以水投石。水去而石自若也。
且夫)气(之)盛(即火之盛也。火热本足消水也。水入本足救渴也。今胃中坚燥。全不受水之浸润。转从火热之势。急奔**。)则溲数。溲数则坚。(愈数愈坚。愈坚愈数。)坚数相搏。即为消渴。
此以寸口诊营卫。而上消之证含于其中。趺阳诊阳明。而中消之证详而不漏。然二证实相因而起也。师未出方。今补拟其略。大抵上消证。心火亢盛。移热于肺。为膈消者。用竹叶石膏汤去半夏加栝蒌根之类。或不去半夏。喻嘉言最得其秘。心火不足。移寒于肺。为肺消者。用炙甘草汤。或柴胡桂姜汤加人参五味子麦门冬之类。中消证。责在二阳。以人参白虎汤送下脾约丸颇妙。然亦须随证变通。不可胶柱也。
(饮水多而小便少者。水消于上。名上消。食谷多而大便坚者。食消于中。名中消。
饮水少而小便反多者。水消于下。名下消。上中二消属热。惟下消寒热兼之。以肾为水火之脏也。)男子消渴。小便反多。以饮一斗。小便亦一斗。(中无火化可知。以)肾气丸主之。(从阴中温养其阳。使肾阴摄水。则不直趋下源。肾气上蒸。则能生化津液。
何消渴之有耶。)此提出男子两字。是指房劳伤肾。为下消立法。而以肾气丸为主治也。尤在泾谓水液属阴。非气不至。气虽属阳。中实含水。水与气未尝相离也。肾气丸内有桂附。所以斡旋肾中颓坠之气。而使上行心肺之分。不然则滋阴润燥之品。同于饮水无济。但益下趋之势而已。驯至有降无升。饮一溲二。久而小便不臭。反作甘气。此肾败而土气下泄也。更有浮在溺面如脂者。此肾败而精不禁也。
皆为不治。赵养葵谓治消之法。无分上中下。惟以六八味。专主水火津液之源而救之。
然亦在治之于早。而大剂以进。或全料。或半料。加人参两许。煮汁。一日夜服尽为妙。
此后人近理之言。亦可取以并参也。
x肾气丸方x(见妇人杂病)(更有似消渴而非真消渴者。姑附之以备参考。若病发于表。为)脉浮。(水停于中。为)小便不利。(因表邪不去。而发)微热。(因停水不能化。而为)消渴。
(此与真消渴悬殊。治者)宜利小便发汗。(以)五苓散主之。
此言外邪内水之渴。与真消渴不同也。
x五苓散方x(见痰饮)(热)渴欲饮水。(饮过多。热虽消而水不行。以致)水入则吐者。名曰水逆。
(此因渴而生出呕病。更与真消渴证无涉。亦以)五苓散主之。
此言因渴而生呕。更与真消渴不同也。
(太阳病应发汗。而以水之。外寒制其内热。以致)渴欲饮水不止者。(非味咸质燥。不能渗散其水气。以)文蛤散主之。(此更与真消渴证相隔霄壤也。)此言外寒制其内热而为渴。又与真消渴不同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