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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章行军篇(第3页)

继而,对新军进行严格教育与训练:(一)养兵保民教育,要求士兵懂得军队的任务,就是“保障生民,捍御地方”,懂得“只要军队肯杀贼,守军法不扰害百姓,百姓肯定拥护军队”的道理。(二)重视武艺训练,让士兵练习合于实战、能防身杀敌、立功报国的真武艺,决不允许士兵去学只能装饰门面、丝毫不切实用的花拳绣腿。在武艺训练时,按照年龄大小、身材高低、体质强弱的不同,分别授予不同的兵器。武艺训练中,还结合体质锻炼,让士兵穿重甲,负重物,以练体力;使用比实战武器更重的器材,以练手力;裹沙袋长跑,以练足力。(三)教练阵法。戚继光根据江浙的地形和倭寇的作战特点,创制鸳鸯阵以及由鸳鸯阵变化而成的两仪阵、小三才阵和三才阵。这些阵法长短兵器迭用、攻防结合、因势变化,能有效地保存自己,消灭敌人。(四)严格纪律。戚继光说:“古今名将用兵,从未出现过无节制、号令,不用金鼓、旗幡,而浪战取胜者。”他把各种军队的号令编印成册,发给士兵,要求人人熟记,并赏优罚劣。同时,要求部队做到“冻死不拆屋,饿死不掳掠”。严禁砍伐树木,毁坏田地,烧毁房屋,**掳掠,杀害战俘。戚继光处处以身作则,与士兵同甘共苦,要求所有军官,“件件苦处,要身先士卒”,务使“兵民相体”“万众一心”。在作战中做到赏罚严明,当赏者虽仇亦赏,该罚者虽亲不免。甚至跟随戚继光多年的一名亲兵,也因不服从命令而被斩首。由于戚继光治军严格,有一套较为完整的练兵法则,在较短时间就训练成一支纪律严明、组织良好、勇敢善战的精兵。这支军队在抗倭作战中转战浙闽,战必胜,攻必克,打得倭寇丢盔弃甲,下海逃窜。当时百姓称誉这支百战百胜的军队为“戚家军”。戚继光以其抗倭战绩和严格治军记入我国史册。

孙子文武兼治、刑赏并重的治军原则就是在这些情况下制定出来的。不过,无论是“文”还是“武”,或者“文武”结合,目的只有一个:让士卒们去拼命作战。

如今,“微笑外交”、“和气生财”、“关心职工利益”,等等,在各个领域都广泛流行;而与之相对应的是“完善规章制度”、“健全法制”,等等。“文武”之道,一张一弛,谁运用得好,谁就是胜者。明成祖朱棣非常懂得“文武”兼治之妙处。

明成祖朱棣是明太祖朱元璋的第四子,他依法治天下,使一个国家逐步走向稳定,为明朝276年的天下奠定了基础。明成祖强调法治。一次,一名立有战功的将官触犯了刑法,刑部官员为将官说情,希望明成祖能“论功定罪”。明成祖批评刑部官员说:“执法应该公正,赏罚应该分明。过去他有功,朝廷已经奖赏了他;如今他犯了法,那就该给他治罪。如果不治罪,那就是纵恶,纵恶如何能治理天下呢?不能‘论功定罪’,而是要依法治罪。”

明成祖认为人才是治国的栋梁,因此,不但三令五申地告诫吏部(任免官吏的机构)官员要把有才能的人选拔上来,而且指示吏部官员对人才要做到“人尽其才”,即充分发挥每一个人的特有才能。明成祖曾说过一段发人深省的话:“君子敢直言,不怕丢官丢命,因为他是为国家着想;小人阿谀奉承,只想升官发财,因为他是为一己私利着想。”

为了把各地有才能的人选拔上来,朱棣诏令对全国各州县的官吏进行考核,以九年期限为满考核,对那些在满考核中政绩卓著的官吏除嘉奖之外,都留在京城六部中任职。

明成祖讨厌阿谀奉承,喜欢直言快语。为了鼓励大臣们说真话、说实话,明成祖不止一次对众大臣表白道:“国家大事甚多,我一个人再有能力,也难免有忘记的和处理错的,希望大家发现我忘记了就提醒我,做错了就批评我,大家千万不要有所顾忌啊!”

明成祖在位22年,赏罚分明,使天下得以大治。

赏与罚,曾被古人称为御人的“二柄”,是领导者统御部属,使用人才的重要手段。孙武把“法令孰行”、“赏罚分明”,作为判明胜负的两个重要条件。曹操也说:“明君不赏无功之臣,不赏不战之士。”赏罚分明得当,是古今中外一切用人者的根本原则。领导者一定要正确使用赏罚,切莫随心所欲,无原则赏罚。

不赏私劳,不罚私怨。不奖赏对私人利益有功的人,不惩罚对自己有成见或隔阂的人。现实生活中的许多当权者,在这个问题上往往处理不好。且不说封建社会中的帝王将相常常把大量恩荣给予伺候自己的“心腹之人”,慈禧太后把大太监李莲英捧上天。就是现代少数领导者,也往往把给自己出过力的司机、秘书、公务员等人施以种种特权,惹起其他部属的反感和不平。

有功即赏,有过即罚。领导者要正确用人,真正调动起部下的积极性,必须做到按功行赏,论过处罚。这样做,至少有三点好处:一是为部下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。既然功过是非是决定一个人的升降荣辱的惟一准则,那么,大家就会尽心尽力地工作,以争取奖赏,避免惩罚。二是可以避免人为的矛盾。如果不坚持功奖过罚,部下难免有亲疏嫡旁之感,而部下一旦产生这种情绪,相互之间的隔阂矛盾便会随之产生。而惟功是奖,惟过是罚,部下感到领导一视同仁,矛盾自然消失。三是可以调动大多数人的积极性。无论赏还是罚,只有得当,才能起到激励作用。如果失度,不仅没有受到赏罚的人心里不服,即使受赏罚者也不以为然。因此,在赏罚上不能搞平均主义,不能吃“大锅饭”,必须坚持功过分明,无功受禄,罚不当罪,皆是领导者的大忌。

???管理制度本身是由人来制定和执行的,管理制度制定应尽量做到科学全面;在制度执行面前人人平等,一视同仁,谁都必须遵守;特别是企业中高层管理员工必须模范执行。不然的话,管理制度将成为“一纸空文”,成为粉饰自己的“花瓶”。

原文:

令素行者,与众相得也。

——《孙子兵法·行军篇》

译文:

平时能够严格贯彻执行军纪法规命令的部队,表明将帅同士卒之间团结和睦,关系融洽。

解读:

“令素行”,这就说明将帅与士卒之间关系融洽。将帅要想做到“令素行”,则需“与众相得”。“与众相得”是“令素行”的前提条件和结果。但“与众相得”并不容易。首先要做到“为将之道与众同”。正如,《军谶》曰:“军井未达,将不言渴。军幕未办,将不言倦。军灶未炊,将不言饥。冬不服裘,夏不操扇,雨不张盖,是谓将礼。与之安,与之危,故其众可合而不可离,可用而不可疲。”就是说,军井还没有凿成,将帅不说口渴。帐幕还没有架好,将帅不说疲倦。军灶还没有做好饭,将帅不说饥饿。冬天不穿皮衣,夏天不用扇子,雨天不独自张伞,这就是将帅与士卒同甘苦的准则。将帅能与士卒同安乐,共患难,这种军队就能团结一致而不会离散,经常使用而不知疲倦。这样,士兵拥护将帅,必然誓死效命疆场,从而战必胜,攻必克。

为将高高在上,甚至贪婪暴戾,必然丧失军心,士兵离心离德,一旦用之于战争,必然丧师辱国。

将与众同,尤在“与众同好,与众同恶”。孙子说:“道者,令民与上同意者也。”(《计篇》)“与众相得”亦是强调上下同心。但是,要想使军队上下同心,就要求将帅平时以军纪军法严格约束士卒,以身作则,使士卒畏服,无条件地服从命令。所谓“其身正,不令而行”就是这个意思。曹操就是这种“其身正,不令而行”的人。

曹操是东汉末年的丞相,后被封为魏王,是三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、军事家。曹操带兵军纪十分严明,并且自己也以身作则,带头遵守,因此,他的军队很有战斗力,很快就消灭了多股强大的军阀割据势力,统一了中国北方。

当时,由于多年战乱,人民四处流散,中原一带田地荒芜,曹操就采纳部将的建议,下令让军队的士兵和老百姓实行屯田。很快,荒芜的土地种上了庄稼,收获了大批的粮食。有了粮食,老百姓安居乐业了,军队也有了充足的军粮,为进一步统一全国打下了物质基础。看到这一切,大家都很高兴。可是,有些士兵不懂得爱护庄稼,常有人在庄稼地里乱跑,踩坏庄稼。

将士们都知道曹操一向军令如山,令出必行,令禁必止,决不姑息宽容。所以此令一下,将士们小心谨慎,唯恐犯了军纪。将士们操练、行军经过庄稼地旁边的时候,总是小心翼翼地通过。有时,将士们看到路旁有倒伏的庄稼,还会过去把它扶起来。

有一次,曹操率领士兵们去打仗。那时候正好是小麦快成熟的季节,曹操骑在马上,望着一望无际的金黄色的麦浪,心里十分高兴。

正当曹操骑在马上边走边想问题的时候,突然“扑刺刺”的一声,从路旁的草丛里窜出几只野鸡,从曹操的马头上飞过。曹操的马没有防备,被这突如其来的情况吓惊了。它嘶叫着狂奔起来,跑进了附近的麦子地。等到曹操使劲勒住了惊马,地里的麦子已经被踩倒了一大片。

曹操看到眼前的情景,把执法官叫了过来,十分认真地对他说:“今天,我的马踩坏了麦田,违犯了军纪,请你按照军法给我治罪吧!”

执法官听了曹操的话,非常为难。按照曹操制定的军纪,踩坏了庄稼,是要治死罪的。可是,曹操是主帅,军纪也是他制定的,怎么能治他的罪呢?

想到这里,执法官对曹操说:“丞相,按照古制‘刑不上大夫’,您是不必领罪的。”

“这怎么能行?”曹操说:“如果大夫以上的高官都可以不受法令的约束,那法令还有什幺用处?何况这糟蹋了庄稼要治死罪的军令是我下的,如果我自己不执行,怎么能让将士们去执行呢?”

“这……”执法官迟疑了一下,又说:“丞相,您的马是受到惊吓才冲入麦田的,并不是您有意违犯军纪,踩坏庄稼的,我看还是免于处罚吧!”

“不!你的理不通。军令就是军令,不能分什么有意无意,如果大家违犯了军纪,都去找一些理由来免于处罚,那军令不就成了一纸空文了吗?军纪人人都得遵守,我怎么能例外呢?”

听了曹操的话,执法官头上冒出了汗,他想了想又说:“丞相,您是全军的主帅,如果按军令从事,那谁来指挥打仗呢?再说,朝廷不能没有丞相,老百姓也不能没有您呐!”

见执法官这样说,众将官也纷纷上前哀求,请曹操不要处罚自己。

曹操见大家求情,沉思了一会说:“我是主帅,治死罪是不适宜。不过,不治死罪,也要治罪那就用我的头发来代替我的首级(即脑袋)吧!”说完他拔出了宝剑,割下了自己的一把头发。

现在的人觉得剪头发是件很正常的事,可是,古代人认为:头发是从父母那里继承来的,随便割掉不仅大逆不道,而且还是不孝的表现。曹操作为封建社会的政治家,能够割发代首,严于律己,实属难能可贵。

军队是一个上万人甚至数十万人的大集体,如果没有合理的统辖制度和严明的号令,无法保持秩序,如一盘散沙一般,根本不可能打胜仗。《管子·重令》中在强调法令制度对于一个国家的重要性时说:凡属统治国家的重要手段,没有比法令更重要的。法令威重则君主尊严,君主尊严则国家安定;法令没有力量则君主低贱,君主低贱则国家危险。所以,安国在于尊君,尊君在于行令,行令在于严明刑罚。刑罚严、法令行,则百官畏法尽职;刑罚不严、法令不行,则百官玩忽职守。因此,英明的君主明察治民的根本,根本没有比法令更要紧的。……国家不是凭空就能强大的,军队不是凭空就能打胜仗的,人民不是凭空就能服从使用的,法令不是凭空就能贯彻下去的。凡是国家的强大,一定要依靠军队能打胜仗,然后,国家才能强大。凡是军队打胜仗,一定要依赖人民服从使用,然后,军队才能打胜仗。凡是人民服从使用,一定要法令贯彻下去,然后人民才能服从使用。凡是法令的贯彻,必须使君主所亲近的人遵守,然后,法令才能贯彻下去。所以,禁令不能制服亲者和贵者,刑罚不肯加于君侧的嬖臣,法律禁令不惩罚罪行严重者,只加害于疏远者,庆赏不肯给与出身低贱的人们,这样,还指望法令一定贯彻下去,是办不到的。有能力的人不使之进入官府,受禄赏的人不符合本人功绩,所发号令违背民心,各项措施不合时代潮流,对有功的不坚决行赏,对有罪的不坚决惩办,出令不能必行,有禁不能必止,身在上位没有办法役使臣下,还指望人民一定服从使用,是办不到的。将帅没有治军的威严,民心不能专一于抗敌,临阵的将士不肯死于军令,士卒不敢蔑视敌人,还指望军队一定能打胜仗,是办不到的。对内固守不能保持国土完整,对外攻战不能征服对方,野战不能克制敌人,侵伐不能威震四邻,还指望国家强大,是办不到的。德惠没有施加于弱小的国家,威望不能取信于强大的国家,征伐不能制服天下,还指望称霸诸侯,是办不到的。论国威,有和自己并立的对象;论军事,有和自己抗争的敌军;德惠不能笼络远方的国家,号令不能统一众多的诸侯,还指望称王天下,是办不到的。……先代君主治国的手段有三个,遇到破坏和毁灭国家的因素则有六个。英明的君主能够克服其六个破坏因素,所以,治国手段虽然不超过三个,却能够保有国家,而匡正天下。昏乱的君主不能克服六个破坏因素,所以,治国手段虽然不少于三个,却是有了天下而终于灭亡。三种手段是什么?就是:号令、刑罚、禄赏。三种手段的用途在哪里?回答是:没有号令无法役使臣民,没有刑罚无法威服群众,没有禄赏无法鼓励人民。六个破坏因素的败坏作用在哪里?回答是:虽不听君令,也可以平安无事;虽触犯禁律也可以免于刑罚;虽没有功绩也可以捞得财富。凡是国家有不听君令而照样平安无事的,号令就不能推动臣民;有触犯禁律而免于刑罚的,刑罚就不能威服群众;有无功而捞得财富的,禄赏就不能鼓励人民。号令不足以推动臣民,刑罚不足以威服群众,禄赏不足以鼓励人民,这样,人民就不肯为君主效力了。人民不肯为君主效力,作战就不能取胜;作战不胜,国防就不巩固;国防不巩固,敌国就来控制了。那么,先代君主对此是怎样处理的呢?回答是:不因为上述六个因素而变更号令,不因为上述六个因素而疑虑或废止刑罚,不因为上述六个因素而增加或减少禄赏。这样一来,就可以做到远近一心了;远近一心,就可以达到众寡同力了;众寡同力,就可以做到作战必胜、防守必固了。所有这些都不是为侵吞和掠夺别国,而为的是把天下政事治理好,这正是匡正天下的原则。

《管子》认为,凡是军队打胜仗,一定要依赖人民服从使用,然后,军队才能打胜仗。凡是人民服从使用,一定要法令贯彻下去,然后人民才能服从使用。将帅没有治军的威严,民心不能专一于抗敌,临阵的将士不肯死于军令,士卒不敢蔑视敌人,还指望军队一定能打胜仗,是办不到的。先代君主治国的手段有三个,破坏国家的因素则有六个。英明的君主能够克服其六个破坏因素,治国手段虽然不超过三个,却能够保有国家,而匡正天下;昏庸的君主不能克服六个破坏因素,治国手段虽然不少于三个,却是有了天下而终于灭亡。三种手段是:号令、刑罚、禄赏。六种破坏因素是:亲者、贵者、财货、美色、奸佞之臣和玩好之物。三种手段用途在于:没有号令,就无法役使臣民;没有刑罚,就无法威服群众;没有禄赏,就无法鼓励人民。六个破坏因素的败坏作用在于:虽不听君令,也可以平安无事;虽触犯禁律也可以免于刑罚;虽没有功绩也可以捞得财富。凡是国家有不听君令而照样平安无事的,号令就不能推动臣民;有触犯禁律而免于刑罚的,刑罚就不能威服群众;有无功而捞得财富的,禄赏就不能鼓励人民。号令不足以推动臣民,刑罚不足以威服群众,禄赏不足以鼓励人民,这样,人民就不肯为君主效力了。人民不肯为君主效力,作战就不能取胜;作战不能取胜,国防就不巩固;国防不巩固,就会受到敌国的入侵。所以,先代君主不因为上述六个因素而变更号令,不因为上述六个因素而疑虑或废止刑罚,不因为上述六个因素而增加或减少禄赏。这样一来,就可以做到远近一心了;远近一心,就可以达到同心协力了;同心协力,就可以做到作战必胜、防守必固了。这就是匡正天下的原则。

在政治建设和军队建设中,不能因为仁慈而废弃法律,也不能因为执行法规而丧失恩信。军队用法规来约束将士们的行为,企业也毫不例外,也应该有自己的规章制度。所谓没有规矩,不成方圆。如果一个企业没有合适的管理制度,那必会导致员工去放任自流,企业的各种流程也会陷入一片混乱之中。但光有制度还不够,能否将制度落到实处才是最关键的。

只有这样的领导才会树立起威信,也只有这样的领导才能制定出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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